为保证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2021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2021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1.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仁勇 孟凡鑫
成员:刘昆仑 代辉亚 孙尚德 安红周
秘书:李海旺 李军
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监督落实相关招生工作,负责学院考核工作组成员遴选。秘书负责考生材料收集,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录像等工作。
2.学院博士招生领导小组和遴选的考核工作组按照《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2021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开展工作。
二、招生学科与计划
1.招生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
2.招生计划:2021年,拟招收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11名。
三、招生工作流程与细则
(一)学院综合考核笔试成绩要求
根据《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2021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考生选拔规则”,学校划定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2021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进入学院综合考核阶段合格分数线为:
英语60分(含);专业课50分(含),且至少有一门专业课成绩在60分以上(含)。
(二)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1 |
104631111010039 |
高翠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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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4631111010070 |
张洪鑫 |
2 |
104631111010048 |
李妲汨 |
|
11 |
104631111010077 |
王晨 |
3 |
104631111010052 |
郭亚飞 |
|
12 |
104631111010078 |
王童 |
4 |
104631111010058 |
李景娜 |
|
13 |
104631111010079 |
何乐 |
5 |
104631111010061 |
来睿 |
|
14 |
104631111010080 |
刘素慧 |
6 |
104631111010063 |
马素敏 |
|
15 |
104631111010081 |
刘明 |
7 |
104631111010064 |
张凌芳 |
|
16 |
104631111010083 |
张艳 |
8 |
104631111010067 |
王训达 |
|
17 |
104631111010085 |
廖正睿 |
9 |
104631111010068 |
高锦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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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院综合考核
1、时间和地点
学院综合考核于5月24日8:00开始,地点为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二楼金谷厅、捷赛厅;分组情况见现场通知。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2、形式和内容
学院综合考核满分100分,由学术论文和现场问答两部分组成,其中学术论文占25%、现场问答占75%。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科背景、专业素养、操作技能、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核。
(1)学术论文(百分制计分,按25%折算综合考核成绩)
每名考生限提交1篇与其硕士学位论文直接相关、能够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期刊论文(限本人为物理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经学院认定后直接计分。中文期刊论文需提供原刊,或已公开发表且具有网页检索DOI地址。SCI/EI全文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无检索证明者需公开发表,且具有网页检索DOI地址;SCI论文分区按论文发表时该期刊JCR分区计。学术论文计分如下:
JCR一区论文:100分;JCR二区论文:80分;JCR三区论文:60分;JCR四区或EI论文:50分;中文核心期刊(北图)论文:40分。
请考生准备好论文复印件、收录证明、硕士论文摘要、硕士论文封面,以备学院查验。
(2)现场问答(百分制计分,按75%折算综合考核成绩)
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小组每位成员独立打分后计算平均分。
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学术论文成绩×25%+现场问答成绩×75%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统考成绩总分/3)×60%+学院综合考核成绩×40%。
(五)录取原则及程序
1、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所报导师志愿情况,择优录取。充分尊重考生的报考意愿,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只能从报考本人的考生中招收学生。每位博士生导师最多招收一名考生。如果2个或以上考生同时报考某位博士生导师且其考试成绩满足《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2021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规定的选拔要求,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在导师本人的生源中排序后择优录取,即最高分录取。
2、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拟录取结果在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四、申诉渠道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监督复议联系方式:
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招生电话:
0371-67758022,电子邮箱:foodyjs@haut.edu.cn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
电话:0371-67756977,电子邮箱:jwb@haut.edu.cn
学校研招办电话:0371-67756268
五、其它
1、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不接受定向培养博士生,所有拟录取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30日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至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研究生院,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合格考生。
2、疫情防控工作按照“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疫情防控方案”执行。
3、如有特殊情况由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本细则由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556银河国际线路测试
2021年5月21日